事件簿立會2016選舉日及結果

選管會:單憑副本不能取選票

人民力量袁彌明今早在Facebook表示,親測成功以身份證副本投票。選管會下午發表聲明,指選民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領取選票,有關文件不一定是香港身份證,「根據現時投票安排,選民單憑出示身份證副本不能領取選票」。

選管會聲明引述《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50(1)條,指除非投票站主任在查閱某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或顯示該人的姓名及照片的任何其他文件後,信納該人是其所聲稱的已登記於正式登記冊上的人,否則投票站主任不得給予該人選票。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則回應,指沒有規定一定要使用身份證,「任何選舉主任信納它,一個妥當、辨認到身份的證明文件都可以」,並強調會詳細調查所有投訴,並且在適當時候再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