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卸任的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由於同年1月26號參與圍堵校委會會議行動,晚上9點多在荃灣家中被捕,被控以「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及「企 圖強行進入」,加上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共4項罪名。至翊日凌晨1點半後才獲准離開西區警署,以1萬元現金保釋,22日(週5) 提堂。馮敬恩離開警署時表示,他目前最重要的,也是放在首位的事情,是如何協助其他可能面對同樣問題即可能被捕的同學。
警方同一時間也上門 找與馮敬恩同莊的前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要求協助調查,但李當時不在香港。據《立場新聞》查詢,警方深夜將馮敬恩由荃灣警署轉送至西區警署,案件 並由西區警區重案組跟進。香港大學學生會獲知消息後,馬上呼籲會員和市民到西區警署聲援,但《學苑》報道,西區警署警方拒絕讓同學進入警署等候,指「警局 係警方地方,有權拒絕你地(內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