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綠多個社團台灣社、北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罕有地發表聯合聲明稿指,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20天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但依總統府發言人說法,馬辦1日才送件總統府,並未按照規定在20天前提出申請。聲明指,出國演講並非「情況急迫」,並且之前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即已申請限制馬英九出境在案,目前卻仍未獲台北地院處理。
聲明要求新政府務必完全依法處理該案。「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就必須依規定駁回處理」,「請不要看到台灣人現在最痛恨的馬英九就腿軟、開後門」,並指「請記得你們對台灣人民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