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指根據巴拿馬的企業註冊資料顯示,香港首富、長和主席李嘉誠除了透過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 & Co),亦同時經當地其他律師行包括Morgan Y Morgan、 Arias、Fabrega & Fabrega 及Rosas Y Rosas等律師行註冊及解散多間巴拿馬公司。部分公司最早於1976年營運,較和黃於1990年代投資巴拿馬貨櫃碼頭的時間早。
根據《明報》報導,和黃2015年重組前,長實經兩間巴拿馬公司Kam Loy Investment S.A. 及Kam Chin Investment S.A. 持有重組前的和黃約1.082億股,佔當時2.54%股權。長和完成大重組後,該等巴拿馬公司已沒有持有長和及長實兩間公司的股權。
2巴拿馬公司曾持和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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