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香港01》和《壹週刊》分別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接觸,獲得巴拿馬文件中部分與香港有關資料,分別自行調查採訪,並協議同時發表有關報道,揭發多位政商名流的離岸公司操作,包括富商李嘉誠、李兆基、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影視巨星成龍,還有前財政司長的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身兼全國政協委員澳門新建業集團創辦人吳立勝,新界王劉皇發劉業強父子,還有政壇新星劉鳴煒等,都持有離岸公司。
據香港法例,富人開設離岸公司並不違法,這種做法在商界及金融界相當普遍,這是因為香港稅制下,居民的海外收入一般毋須繳稅,居民如通過離岸公司持有海外資產或業務,並不構成瞞稅嫌疑。但若從開放社會中官商關係應具透明度,香港既一直依賴從政者自願申報利益,傳媒及公眾只能透過本地查冊系統對照監察,當遇到離岸公司便無法追溯董事、股東和資金業務等資料,申報制度也難以完全攤在陽光下。
據ICIJ統計資顯示,涉及香港的註冊離岸公司中介機構有2122間,服務3.77萬間離岸公司,屬全球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