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霍家爭產案 霍震宇獲准延期至1月底入稟 December 21, 201501206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與兩個女兒麗萍和麗娜,指霍震霆和霍震寰隱瞞霍英東於南沙項目權益,要求重開案件,2014年年被高等法院拒絕。上訴庭其後判霍震宇一方上訴得直,可就和解協議引起的紛爭,提出新一輪爭產訴訟,入稟限期原定至11月31日屆滿,霍震宇於12月10日申請延期至2016年1月31日,獲法官批准。 霍震宇一方已是第五度向法庭申請延期,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延期。 Related Related tags : 霍家爭產案霍英東霍震宇 立法會垃圾桶爆炸案 5青年被捕 疑涉本土組織 Previous Post 霍震宇申以公司名義提訴訟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