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暗角七警毆打曾健超案

七警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於10月16日在香港電台節目表示,7名警員被控違反《侵害人身條例》17A條,項控罪是要證明,某人有意圖令對方身體嚴重受傷,與條例第19條不同,後者不用證明意圖;而且17A條的懲罰較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19條則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曾健超被控的襲警罪,雖然控罪是要證明在未經同意下襲擊對方,但同時要視乎有無犯案意圖。而同日檢控警方及曾健超,張達明表示這類「交叉檢控」相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