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大學校園張子強案 張子強案廣州開審 October 20, 199802242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子強等三十六名被告人,分別構成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罪,走私武器、彈藥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罪,搶劫罪,綁架罪,非法私藏槍支、彈藥罪,窩贓等罪。 案件在廣東省高級法院大法庭開審,荷槍實彈的武警早在法庭四周戒備,囚車由警車、防暴車等開路,有大量記者在法院門外等候。庭審由8時30分開始,在中午11時30分休庭;下午2時重開;下午4時30分左右再次休庭,然後全部被告都被黑布蒙頭,戴著手銬,被押解回看守所。 Related Related tags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張子強張子強案 葉澍堃:積極支持爭取香港興建迪士尼樂園 Previous Post 張子強資產獲解凍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