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下午由秘書處職員陪同,到東區裁判法院,為去年一宗反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案件任辯方證人,解釋當日其召警入立法會大樓的決定,成為首位出庭作供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宣誓後,以立法會行管會主席身份作供,確認審訊期間不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辯方替曾進行宣誓及確認程序後,因時間所限,案件押至明午繼續。
12名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6歲)、成員嚴敏華、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23歲)、社運人士招顯聰(29歲),及佔領中環行動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22歲)等,分別被控去年6月13日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立會大樓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