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撤控事件



在2014年11月佔領運動期間,警方在旺角佔領區進行清場行動,先後拘捕超過100人。在2015年3月,律政司獲高等法院批准就首批17名被捕者,控以「刑事藐視法庭」,不過律政司未有按規定於14天內發出通知各被告上庭的「預約時間通知書」。雖然律政司曾向要求法庭容許延期發文件,但法官在2015年9月1日駁回申請,並撤銷各被告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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