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取消汽車設備及分銷商保證豁免,以及擴闊私家車稅階幅度,引入邊際稅制,令貴價車徵稅率大幅上升。不過,有傳媒揭發,在2003年1月,梁錦松購入價值70多萬元的豪華房車,避過加稅節省最少5萬元。
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新聞秘書譚志源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承認梁錦松在今年1月初的確以個人名義購入了一輛凌志LS430四門房車,買車原因是梁錦松目前擁有的一輛保時捷及四驅吉普車不能安裝嬰兒座位,有需要另買一部房車供新生女兒用,以及承認剛公布預算案中有加首次登記稅措施,當日出車價是79萬元,加稅後車價變成84萬元,差價為5萬元左右。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梁錦松身為財政司司長,對加稅項目有決定權,可是卻完全不避嫌地在加稅前買車,明顯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