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

身份:前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

出生:1954年10月,浙江象山人。

學歷:

‧1980年11月至1982年10月:浙江省委黨校幹部專修科馬列主義基礎理論專業學習

‧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簡歷:

‧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2年11月至1973年11月:浙江省象山縣曉塘公社黨委副書記

‧1973年11月至1976年11月:共青團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

‧1976年11月至1982年12月:浙江省象山縣金星公社黨委書記

‧1982年12月至1984年1月:浙江省象山縣委宣傳部部長

‧1984年1月至1985年9月: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浙江省象山縣委書記

‧1989年7月至1990年9月:浙江省台州地委副書記

‧1990年9月至1994年9月: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

‧1994年9月至1996年8月:浙江省台州市委書記

‧1996年8月至1998年1月:浙江省政府秘書長

‧1998年1月至1998年11月:浙江省副省長

‧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

‧2003年11月至2007年6月: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天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8年1月起: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5年8月12日,天津濱海新區發生大爆炸事故,8月18日,黃興國擔任事故處置總指揮。

‧2017年1月4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