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及人民力量陳偉業,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商台解僱主持人李慧玲事件,並傳召李慧玲、商台高層、梁振英等人作證徹查真相。不過,有關議案遭到建制派強烈反對,批評不應運用資源放在李慧玲身上,有關提議最終由26票贊成,37票反對下遭到否決。
民建聯黃定光席間更以「小爬蟲」比喻李慧玲,指不知道她為何人,反對立法會花資源在她身上。田北俊則認為,特權法是「尚方寶劍」,討論李慧玲事件不應引用特權法調查,應交由資訊科技委員會調查,又指以往用特權法調查的事件皆是屬公營機構或以政府做對口單位的情況才行使。議案被否決後,毛孟靜表示,會在下月19 日的大會再提出以特權法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