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親中報章引用「研究評審工作(RAE)2014」報告攻擊港大法律學院,陳文敏在電台節目上回應稱,若只看研究達標百分比很誤導。他解釋,今次該院有56名教學人員須被評核,每人提交4份論文,若當中46%達到3或4星級,即已有過百份有3星或4星級;至於中大今次有26人被評核,每人提交4份論文,若當中的64%達3星或4星級,即合共只有60多份論文達3星或4星級。
他又說,港大重視本地法律,尤其長於公法和普通法實務,例如向法官和執業人士書籍,如「全世界都無興趣」的新界地業權等,與教資會重視純學術和跨學院和國際合作不同,評核標準有很大落差。陳說,個別傳媒的「中共式批評」是針對他可能出任港大副校長一職,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對此感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