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間諜案

程翔間諜罪成一審判囚5年

程翔經過閉門秘密審訊後,遭法院宣判間諜罪名成立。官方新華社發出稿件,稱程翔以間諜罪被一審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沒收私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

程翔案早上9時在法院宣判,程翔的兄長及兩位妹妹早於9時前到達法院聽取判決,但因名額所限,只有兩人可進入法院聽判,而宣判過程不足半小時。

報道指程翔擔任新加坡海峽時報駐台灣記者期間,透過參加台灣某基金會活動,與該會的薛某、戴某結識,指程自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明知該基金會係間諜組織、薛某和戴某係間諜組織代理人的情況下,仍按照薛、戴布置的任務,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將他人從北京等地向其提供的涉及國家秘密及情報的有關文字材料提供給薛某和戴某,並指程獲30萬元報酬。

法院認為,程翔接受間諜組織代理人任務,收集情報,已構成間諜罪,鑑於程翔供述國家機關掌握以外證供,又交出筆記簿及手提電腦,所以法院以自首論,減輕刑罰。

程翔關注組及香港記者協會召開記者會,宣讀程翔家人及太太劉敏儀聲明,對判刑感到難以置信及非常遺憾,又稱間諜指控非常嚴重,判決有嚴重傾向性,只考慮控方觀點,沒有回應辯方大部分意見,認為程翔為人正直愛國,間諜指控不能成立,並表示會上訴。

香港晚上有團體舉行燭光晚會聲援程翔,約有100人參與,活動中更播出程妻劉敏儀的錄音講話,她相信程翔無罪,強調程翔愛國,不會做危害國家的事情,希望司法程序盡快完成,讓程翔盡快返家人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