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華、人大等多名法律學者發表聯合聲明聲援許志永,認為北京一中院曲解《刑法》第291條的理解,許志永不構成擾亂公共場秩序罪。
據新浪微博27日的報道,聯合聲明由北大法學院甘培忠、彭冰,人大法學院姚歡慶,清華大學法學院何海波等人聯名陳述,他們認為許志永被指在北京市教委門前的聚眾活動,僅是表達合理的教育平權訴求,尋求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政府部門並非是「其他公共場所」。其次是,許志永主張的「官員財產公示」,是一種正當意見表達,在廣場、公園、大學等地以布條、傳單等和平方式表達意見,也沒有擾亂這些公共場所的秩序。
聯合聲明稱「教育平權」與「官員財產公示」與執政黨的基本精神一致,應被視為公民踴躍參政議政的一個範例,不應看作為犯罪事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