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太陽花學運 無積極事證 魏揚無保請回 March 24, 201401251 台北地檢署認定,清華大學學生魏揚涉犯聚眾妨害公務、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毀損等罪,且有串證之虞為由聲押。但台北地院法官朱家毅、張少威、審判長彭慶文認為,無積極事證能證明他有犯罪嫌疑,裁定無保請回。 作為反服貿佔領行政院活動總指揮的魏揚,是這次學生運動第一名被聲押的學生。 Related Related tags : 反服貿佔領行政院活動總指揮太陽花學運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張少威彭慶文朱家毅聚眾妨害公務魏揚 總統府、馬官邸加強戒備 Previous Post 港生來台聲援︰不忍看台灣淪為香港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