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麥齊光涉貪案 上訴庭駁回麥齊光上訴 November 15, 201401418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在2013年被控訛稱互租單位,騙取政府約津貼70萬元,最後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二人早前申請上訴,上訴庭在11月14日指,雖然原審法官錯誤裁定由誰支付涉案兩個單位的錢,但沒有影響二人互相持有對方物業,以騙取租津的裁斷,認為沒有不公平,所以駁回上訴。 Related Related tags : 曾景文發展局局長路政署助理署長麥齊光涉貪案 撤壇送暖 Previous Post 居屋價應與收入掛鈎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