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娟
出生:1949年6月30日
家庭:已離婚
學歷:
‧畢業於瑪利諾修院學校及香港大學英國文學系
工作歷程:
‧1971年加入香港政府任職行政主任(E.O.)
‧1972年8月轉職政務主任職系(A.O.)
‧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30日任政務總署署長
‧1997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任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2002年7月出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2004年晉升為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為香港首位獲政府補送到外國進修的女公務員。
‧2005年退休
榮譽:
2006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
政界事件:
‧1989年,李麗娟離任立法局副秘書長,議員送了寫着「眾人契媽」的個金漆招牌給她,因而後來被人稱為眾人媽打。
‧1996年八仙嶺山火事件後,當時為政務總署署長的李麗娟趕至醫院探望傷者和家人,並與行山遇山火的學生上契。
‧2003年沙士在香港爆發,李麗娟與另外3名政府女高官,包括時任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衞生署署長陳馮富珍和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成立「護幼教育基金」,為70多名沙士孤雛籌得了超過8000萬元教育及生活經費,她們同榮獲「抗SARS傑出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