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逢國

馬逢國(Ma Fung-kwok)

身分:立法會議員(功能界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所屬政治團體:

‧新論壇

出生:1955年7月2日

家庭:

‧妻子梁嘉兒,育有兩名兒子。

學歷:

‧畢業於香港理工學院土木工程系

工作及政治歷程:

‧1978年加入鳳凰影業公司宣傳發行部工作,先後任銀都機構製片、總經理助理、董事和代總經理。

‧1997年至1998年:香港臨時立法會議員

‧1998年至2000年:香港立法會議員

‧2000年至2004年:香港立法會議員

‧2012年:當選立法會功能界別文化及體育界別議員

‧2016年立法會選舉,獲1,389票成功連任,擊敗809票的音樂創作人周博賢

榮譽:

‧2004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銀紫荊勳章

曾任職務:

香港藝術發展局主席、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成員、香港演藝學院校董會副主席

爭議﹕
‧2012年當選文化及體育界別議員,被問部分資深文化界人士無法登記做文化界選民,他回應:「咩叫作家?寫過幾篇文就係作家?點先係藝術家?九龍城皇帝係咪書法家?」

‧2012年,立法會對《版權條例》修訂應否豁免「二次創作」討論,表示二次創作不應該在《版權條例》獲得豁免,引起不少創作人批評

‧2013年爆發香港電視網絡失牌風波,10月20日表決引用特權法要求政府公開發牌文件議案,馬逢國妄顧業界意見,投了棄權票,引起網民的指責,演藝界及電影業界11個屬會聯署發聲明,對此深感極度失望及憤怒,批評馬逢國投棄權票與影視界的取向背道而馳,強烈要求他立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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