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馬偉佛】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圖)出席民建聯路向營時,聲稱曾聽過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400萬英鎊之事,「不是甚麼新消息」。張更聲稱要「支持梁振英,絕不存在要他下台」。
張強調自己早悉事件,予人的感覺,就像那些常常自誇消息靈通的人,事無大小都說「早就知啦」,當然是否真的「早知」,又是一回事。
中聯辦角色特殊,必須靠外界「想像」它掌握住政壇所有秘密、醜聞,才足以產生威懾力,若竟不知梁有該筆金錢瓜葛,未免太遜了。為保住權威,張聲稱「早知」是自然不過,否則如何號令建制?
問題來了,如果中聯辦在梁還未當選特首前已「知」這宗比僭建嚴重得多的事,竟大力支持他當選,未免失職,而北京竟還任命梁做特首,更屬失策。當然,那時中聯辦是彭清華掌管,與張曉明無尤,但梁當選特首後,至少有一筆從UGL來的錢,是在張接掌中聯辦後才「過賬」的,假如張「早知」此事,而又認為沒有大不了的話,理應提點梁,叫他光明正大補做利益申報,或乾脆不要收錢,以免貽人口實,替北京添煩添亂。張「知情」不處理,顯然也是失職。
張曉明「早知」的程度有多深,亦耐人尋味,因為澳洲傳媒像擠牙膏一樣,陸續有相關醜聞爆出。最新消息是UGL與梁簽秘密協議、要求梁支持收購DTZ的同一天,DTZ董事局否決了一間中國國企的收購建議,該國企的作價比UGL高出1億鎊!
「知」太多有時會變成禍,張「知道」的事若比北京還多,就更加危險,一旦梁做了棄卒,「知情不報」的相關人等難免受牽連。張是共產黨員,「反轉豬肚就係屎」的事應見過很多,把梁的錢事「攬上身」,絕對不是黨員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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