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風暴社會新聞

曾蔭權終審上訴得直 渴望重過平凡生活

終審法院今日宣布,終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曾蔭權表示,感謝終審法院判他勝訴,渴望未來和家人可以重過平凡生活。

終審法院判詞指,原審法官向陪審團總結案情時,就「明知故犯」及「嚴重性」方面指引不足。第一,曾蔭權雖然沒有申報利益,但非忽視披露責任,只是不知道或不認為他有責任披露,即使他的決定有錯誤,亦不等於「明知故犯」。至於「嚴重性」,裁定曾蔭權是否有罪時,必須考慮他不申報的動機、必須披露的事項,和不披露的後果等,惟原審法官未就以上問題妥善指引陪審團。因此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由於曾蔭權已服刑完畢,即使案件可以重審,亦不符合公義要求,因此決定不作任何重審命令。

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正在外遊,沒有親自到庭領取判詞。他其後發表聲明,感謝終院判他勝訴,對經歷7年纏訟的案件終於完結,內心充滿感恩。他感謝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師、教友及市民等一直以來的支持及關懷,未來和太太及家人都渴望可重過平凡生活。

曾蔭權聲明全文︰

七年的纏訟,終於完結,我心內滿溢感恩。

去年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前,確曾經過一番掙扎。畢竟七年多的刑事調查,法庭公開審訊多達五次,歷時七十多天,服刑八個月,訴訟幾耗盡我夫婦終身積蓄,令我和家人受盡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著兩個信念,不管怎樣都要走下去。

首先,內子勉勵我堅持到底,讓法庭還我應有的清白;再者,我很擔心履行公務,在不涉貪腐的情況下遺漏申報利益,往往會被列作刑事罪行,若我入罪此案成為先例,刑事化便會被擴大和成為往後的法律依據,這樣只怕公職人員會為了過分的避嫌而不再積極參與決策,導致施政失效。

很感謝終審法院判我勝訴,亦不枉我當日堅持信念。

七年多以來,可幸得到家人的信任,時窮路困之處,我們互相緊靠。我的許多前同事和朋友,向我和家人伸出援手。夜永星沉之際,我的神師緊緊地攙扶我,走過這一路艱辛。

許多香港市民不時送上支持和鼓勵,我的法律團隊為我努力不懈的抗辯。人性中的善良、正義、崇高,助我跨越這段莫大的逆境。

這些日子使我明白真正的心安,唯以謙卑的心境經歷火爐鍛煉而得;最後的理直,復以堅毅的步履穿越陰森的幽谷方至。未來我和內子、家人,渴望重過平凡的生活,繼續在屬靈路上追尋幸福和安寧,早晚禱告願香港明天會更好。

我想再次多謝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師、教友,還有成千上萬支持和關懷我的香港市民,無言感激。

曾蔭權

2019年6月26日

(截圖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