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被告之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案件因陳淑莊需做手術切除腦瘤,押後至今日(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官判處監禁8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在判刑後感激戰友、送上祝福的朋友和市民,表示會爭取休息和康復,並於數星期內覆診,確保有足夠的健康,應付連續六星期的電療。
陳淑莊早前稱4月初入院接受全身檢查後,直至4月底判刑前不久才取得報告,證實其左腦有一個直徑4.2厘米、約一個乒乓球般大的腫瘤。報告顯示該腫瘤已壓着其腦幹,經醫生診斷為腦膜瘤,要施開腦手術確定是良性或惡性。
陳淑莊代表律師4月24日向法官呈上醫療報告,向法庭申請押後判刑,並獲法官陳仲衡批准。陳淑莊其後於5月初完成切除腦瘤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