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要求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委員,以書面表態是否接納內務委員會指引。石禮謙中午向傳媒表示,決定將原定下午舉行的會議取消。他續指,在36名委員支持下,他決定把下次開會日期定於本週六(11日)早上9時,並選出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
石禮謙表示,他是按大多數法案委員會委員接納的內會指引來決定開會時間,並符合在3天前通知委員開會的規定。他又指,內會指引是中午前委員投票通過,秘書處只是根據指引辦事。
而原本主持下午會議的民主黨涂謹申,發書面通知予法案委員會所有成員依時下午4時半開會,不同意取消會議,堅持下午開會選舉主席。。
23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亦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表示秘書處的做法超越權限,認為有關書面通知屬無效,促請陳維安撤回書面通知,否則可能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