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警員涉嫌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社工曾健超的案件,再多3名被告包括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及關嘉豪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出就定罪及刑期的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原審法官有否錯誤辯認第三被告白榮斌曾參與襲擊這個理由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所以批出上訴許可。至於陳少丹及關嘉豪,判詞指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透過呈堂相片及新聞片段在辨認兩人時出錯的講法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不過二人可就原審法官沒有基於最佳舉證規則以決定是否接納控方由公開平台取得的新聞片段呈堂的理由提出上訴。
七警案三被告獲批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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