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梁繼昌,指控梁繼昌3月1日發表有關UGL的言論誹謗。這是香港回歸後首次有特首民事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梁繼昌屬於立法會早前成立調查梁與UGL所訂協議事宜有無遵從申報機制的專責委員。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梁振英控告議員誹謗事件對委員會工作不會有大影響,指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議員在委員會會議內的發言,受到特權法保障,但在非會議間的言論並不受保障。
謝偉俊強調梁振英的做法合法,但在政治上「難睇(難看)」。他說,梁可能即將卸任淡出香港,為了爭取成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不惜一切證明自己是清白的。本身也是律師的謝偉俊表示,法律上梁繼昌是有麻煩的,因為他需要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言指控合理,而誹謗官司往往糾纏幾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