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控方在庭上表示,考慮公眾利益和為司法利益着想,決定就首項控罪重審,日期容後決定。控方請法官就第2項已經成立的控罪判刑,但辯方指基於要重審,認為應押後判刑。法官表明,非常不可能判處緩刑。下午5時45分,曾蔭權坐囚車離開法院,前往懲教處荔枝角收柙所,下車時雙手被鎖上手銬。曾晚上報稱不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其後被轉送到羈留病房留醫,羈留病房外有保安人員把守。
曾蔭權是香港開埠以來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並是首名犯貪瀆罪的特首。多位前政府高官、政商界及宗教界人士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包括4名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陳方安生等,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樞機主教陳日君,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楊森及何俊仁,10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張文光等。辯方在庭上花了45分鐘讀出部分求情信,期間曾蔭權一度落淚,在46封求情信中,有4封由其家人撰寫。曾蔭權弟弟、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稱小時候家境清貧,身為兄長的曾蔭權為供養弟妹讀大學,犠牲自己讀書機會,高中畢業就打工養家,形容兄長是不自私,為人設想的人。不少人在求情信中都提到曾蔭權已經72歲,希望法庭盡量不要判監,讓他可以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