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港深河套區合建科技園

董事局組成另有協定港方恐失「話事權」

港深共同發展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由香港科技園成立的附屬公司管理,附屬公司的董事局主席由港方委任,香港擁「話事權」,並指港深雙方不存在「秘密交易」。但《明報》據悉,港方和深方提名人士各佔3分1,餘下3分1成員由港深雙方共同提名,有關協定並沒有在公開備忘錄上。

《明報》在20日向創科局查詢,局方新聞稿證實負責開發「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公司,將為一間由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按港深雙方達成的共識,假設董事局有10名董事,港方將提名4名(包括主席),深方提名3名,餘下3名則由雙方共同提名,主要由國內外頂尖科研機構、企業及大學的相關人士出任。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政府未有交代港深共同提名的三分一董事局成員機制。若中方人士出任,港方主席即使有主席決定票,也變相失去「話事權」,他又指河套區由港方全資興建,但日後卻無話事權,這做法有問題,質疑科技園「為那些人的利益」,指為何沒有在備忘錄上提及,經傳媒查詢才披露出來,認為做法「遮遮掩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