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
出生:1956年,江西人。
學歷:
‧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
簡歷:
‧先後在國安系統中擔任副處長、處長、副局長、局長、部長助理等職。曾領導國安部第十局,負責監控駐外機構人員及留學生,偵查境外「反動組織」活動。
‧2006年出任國家安全部副部長
‧2015年1月16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馬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2月25日,全國政協第二十五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了撤銷馬建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並提請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追認。
‧2015年2月28日,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追認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十五次主席會議分別作出的關於撤銷馬建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6年1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馬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馬建被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轉移、藏匿涉案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房產等有關事項,違規為家屬辦理出境證件;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巨額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濫用權力干預執法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馬建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造成嚴重後果,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馬建開除黨籍處分。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馬建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7.02.06
馬建受賄遭查與肖建華返內地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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