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宣佈,政府再針對住宅物業的投資需求,全面把買賣住宅物業稅率由實施雙倍印花稅後稅率1.5%至8.5%,劃一提高至15%,適用於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不適用於非住宅物業,並在午夜生效。
措施是為了優先讓沒有住宅物業的港人置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若沒有香港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將可以豁免交收稅率,只需要跟著現有稅率便可。張炳良指實行雙倍印花稅對對細單位影響較少,但細面積單位最近一段時間樓價升幅最為驚人。
新辣招實行後,價格在400萬元的住宅物業,新的印花稅由4.5%增至15%,涉及金額由18萬元升至60萬元,2000萬的物業,則由150萬元升至300萬元。另外,額外印花稅(SSD)仍然適用,持有物業三年內轉售,視乎持有時間釐定稅項,稅項至少為成交價10%,最重為買入後首半年須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