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建制派39名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支持人大對《基本法》104條作出解釋,認為釋法是必要和及時,有助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正確理解和執行《基本法》。他們指,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立法會毋須安排梁頌恆、游蕙禎再宣誓,並需要再審視其他議員宣誓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釋法不會破壞本港的司法獨立,指案件最終是由法庭作裁決,相信釋法有助社會盡快平息紛爭,立法會亦可盡快回復正常運作。她又指,該黨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重新審視包括劉小麗在內的其他議員當日的宣誓是否合法和有效。她以劉小麗為例,對方在社交平台表示自己無宣誓的意願,可見她已違反真誠宣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