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按國家憲法規定,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最終的解釋權,釋法並非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而是有助令基本法的含義更加明確,為香港的司法及行政部門,提供法理依據,令本港的法律得到貫徹實施。他又指,港獨問題並非政見的問題,是分裂國家及破壞一國兩制,回歸前已有破壞中央的勢力,而回歸後更挑動年青人。他形容這股思潮屬於隱性港獨,不敢公開,但有其辦法挑動年青人,他相信年青人再過若干年,能看到背後挑動反動勢力的真實面目。
李飛又批評香港一些「法律權威人士」,多年來仍然散布歪理,說只要有釋法,就是干預本港的司法。人大釋法是憲制權利亦是責任,香港基本法是全國法例,對實施一國兩制至關重要,人大要保障基本法正確實施,但他強調人大是在重大問題才會釋法。
另外,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長袁國強指,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的裁決,正等待高院判決。袁國強表示,有關官司是否需要重新開庭,須由法庭處理,當局將盡快向法院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104條的解釋文本,以便法庭決定下一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