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
身份:哈佛大學經濟系主任、不完全合約理論的開創者、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出生:1948年生於英國倫敦
學歷:
‧1974年在普林斯頓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簡歷:
‧研究領域涉及微觀經濟理論、數理經濟學、企業理論與組織、合約理論、企業的財務結構、法學與經濟學
‧1984年起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
‧八十年代中期,哈特為契約理論創造更多貢獻,即學術界所稱的「不完全合約理論」。由於一項合約不可能兼顧所有可能性,因此這項理論聚焦控制權的最佳配置,契約牽涉的每一方,在發生不同情況時,誰有權利做決定?
‧1993年起任教於哈佛大學
‧2006年起出任上海交通大學高級學術顧問
‧2016年10月,奧利弗‧哈特與麻省理工學院本格特‧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om)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以褒揚他們對契約理論(Contract Theory)的貢獻。諾貝爾獎官網指出,兩位得主所致力的契約理論,是分析契約設計過程中諸多問題的全面性框架,此理論涉及針對最高階主管的績效基礎報酬(performance-based pay)、保險中的自付額與部分負擔,以至於公部門活動的私營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