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切扎鐵工四分一肺



據《蘋果日報》2015年9月16日報道,指一名姜姓的把鐵工人,在2012年12月16日,在地盤工作時感到胸口感痛楚,當日即已到將軍澳醫院急症室求醫,照X光之後發現胸骨輕微骨裂外,左上肺有一個陰影,安排翌年進行電腦掃瞄。醫生在2013年6月5日,發現他左上肺陰影由早前直徑1.5厘米擴大至1.9厘米,懷疑患癌,遂轉往伊利沙伯醫院胸肺科。

 

事主在兩星期後到伊院見醫生,對方指他肺生瘤要做切除手術,醫生更強調「良性惡性都要切」。最終簽字同意,排期在同年7月24日做手術,其後更簽署肺癌教學同意書。不過,手術後事主被告知,切去肺組織經檢驗證實是肺結核,並非肺癌。醫生更指「一日未切出嚟都唔可能肯定(癌),我只負責手術,鬧我都冇用。」

 

被切除四分一肺部,事主肺容量大減,行兩層樓梯也感到氣喘。雖曾兩度申請法援循法律途徑追討,可惜被指無質實證據而遭拒絕。其後聲稱受另一宗醫管院自揭的「東區醫院切錯肺事故」啟發,遂公開事件。院方正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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