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中國作家、文學評論家、人權活動家
出生:1955年12月28日生於中國吉林省長春市
死亡:2017年7月13日在囚保外就醫期間因肝癌死於瀋陽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家庭:
‧父親為東北師範大學教師
‧第一任妻子為陶力,兩人育有一子劉陶,兩人在六四事件之後離婚。
‧1996年與第二任妻子劉霞結婚
學歷:
‧1962年進入東北師大附小學習,其後進入東北師大附中學習。
‧1977年考入吉林大學中文系,1982年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4年取得北京師範大學文學碩士
生平:
‧1974年7月高中畢業後被送到吉林省農安縣三崗公社插隊當農民
‧1976年11月被長春市建築公司招為工人
‧1985年6月和8月先後發表的《一種新的審美思潮》和《無法迴避的反思──從幾部有關知識分子的小說談起》,支持具有叛逆精神的「新潮文學」,批判當時提倡忍辱負重精神的主流文學作品而初露鋒芒。
‧1988年8月至11月,赴挪威奧斯陸大學作訪問學者,講授中國當代文學。
‧1988年12月至1989年2月,赴美國夏威夷大學作訪問學者,講授中國哲學、中國當代政治與知識分子。
‧1989年3月至5月,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作訪問學者。
‧1989年4月15日,中共原總書記胡耀邦去世,學生舉辦悼念活動,隨後發展成大規模街頭抗議運動,劉曉波隨即響應參與海外中國留學生和訪問學者的聲援活動。
‧1989年5月13日,北京數百名大學生到天安門廣場開始絕食靜坐,劉曉波次日到廣場支持和協助學生。
‧1989年6月2日,發表《六·二絕食宣言》,與周舵、高新和台灣歌手侯德健開始48-72小時絕食。
‧1989年6月6日,劉曉波被拘捕,被中國官方媒體公開指控為操縱學運的「黑手」。
‧1989年9月,被開除公職。
‧1991年1月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判「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但因說服學生撤離廣場被作為「重大立功表現」而免予刑事處分釋放。
‧1995年2月20日,劉曉波起草並與包遵信、王若水、陳子明、徐文立等共12人聯署發表《反腐敗建議書——致八屆人大三次全會》,提出了近期改革的7項目標與遠期改革的5項目標。
‧2000年在兩岸三地出版《向良心說謊的民族》(台灣)、《劉曉波劉霞詩選》(香港)、與王朔合著的《美人贈我蒙汗藥》(中國大陸)
‧2003年7月,參與創立中國獨立作家筆會。
‧2003年11月,當選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第二屆會長。
‧2008年參與起草《零八憲章》,與300多名中國各界人士一同簽署。該憲章於同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時發表。《零八憲章》以捷克斯洛伐克《七七憲章》的風格寫成,主要是呼籲言論自由、人權和自由選舉。至2013年12月,該憲章已有超過1.3萬個簽名。
‧2008年12月8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
‧2008年12月9日,被監視居住。
‧2008年12月14日,香港支聯會等團體在中聯辦外示威要求釋放劉曉波。
‧2009年6月23日,劉曉波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經中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2010年2月1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劉曉波的上訴,維持原判。
‧2010年5月26日,開始在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刑。
‧2011年9月18日,父親12日去世,劉是日獲准秘密返家奔喪。
‧2017年6月26日,劉曉波的前代表律師引述家人指劉曉波因為末期肝癌,已獲保外就醫。
榮譽:
1990年:美國人權觀察「海爾曼人權獎」
1996年:美國人權觀察「海爾曼人權獎」
2003年:美國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第十七屆「傑出民主人士獎」
2004年12月21日:無國界記者和法蘭西基金會頒發2004年度「捍衛言論自由獎」
2004年:第九屆香港「人權新聞獎優異獎」,獲獎文章為《「新聞腐敗」不是新聞》,發表於《開放》月刊2004年1月號。
2005年:第十屆香港人權新聞獎大獎,獲獎文章為《權貴的天堂 弱者的地獄》,發表於《開放》月刊2004年9月號。
2006年:第十一屆香港人權新聞獎優異獎,獲獎文章為《汕尾血案的始末和背景》,發表於《開放》月刊2006年1月號。
2007年8月:亞太人權基金會「良知勇氣獎」
2009年3月:捷克「在困境中的人」(People in Need)救援組織「人與人」 (Homo Homini)人權獎
2009年4月:美國筆會「巴巴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
2010年10月4日:人權觀察「艾莉森·黛絲·弗基斯非凡運動獎」
2010年10月7日:德國筆會赫爾曼·凱斯滕獎
2010年10月8日:在服刑期間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2014年5月:與許志永並列榮獲美國非政府組織「國家民主基金會」頒發的「2014年度民主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