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6年5月20日發生極為罕見樓宇事故,當日下午2時33分左右,城市大學一幢運動中心的天台突然坍塌,1400平方米的天台直墮樓下的陳大河綜合會堂,整幅天花塌下造成大量石屎、鋼筋散落綜合會堂。該幢大樓為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樓高5層,5樓為陳大河綜合會堂,屬室內運動場,平日供師生打羽毛球、排球及籃球等,考試期間則改作考場。
當時有人在會堂內為城大sport team慶功宴佈置會場,期間會堂警鐘響起,灑水系統開啟及有嚴重漏水,保安組副經理馮炳欣及屋宇維修人員凌志明接報到場了解,除通知消防處到場協助,並疏散整座運動中心,不久天台下塌,正在會堂內佈置及巡視的人員大驚逃生,警方及消防接報趕至展開近6小時搜救,證實無人被困,事件造成兩男一女受傷,包括58歲的馮炳欣、55歲的凌志明,以及餐廳女經理鄒郁珍,馮炳欣及凌志明頭部受傷,鄒郁珍受驚報稱不適。事後發現,大樓屋頂年初鋪上綠化植被,事故估計是天雨積水增加重量,屋頂不勝負荷倒塌。
城大事後承認,加建綠化工程沒有向屋宇署申請入則,城大副校長(行政)李惠光等人當晚召開記者會,指月初已接獲學生報告,綜合會堂天花板有油漆掉下,但當時經初步調查認為沒有太大問題;至於在2016年2月竣工的綠化天台工程,雖然沒有入則,但強調符合程序。校方指出,根據《建築物條例》要求,完工後有註冊土木工程師確定工程沒有問題,以及進行定期維修及檢查,承建商亦有做足評估等程序。根據屋宇署資料,有關建築物於1990年1月入伙,署方並沒有接獲上址的加建及改建工程申請。
城大校方透露,陳大河綜合會堂的樓頂草地工程,由「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15年12月開始,2016年2月完工。不過,就這次意外究竟責任誰屬,卻發生羅生門爭議,城大在陳大河綜合會堂塌屋頂後,指會堂天台綠化工程由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設計及施工,並由認可人士陳佐堅執行及核准,但翌日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佐堅出聲明指城大說法不確。接着城大再回應,稱威華建築於2015年3月及10月交城大的文件中,清楚顯示工程認可人士是Chan Jor Kin Kenneth,亦即陳佐堅。
另外,城大宣布成立小組調查事件,由於有學生質疑調查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故校方同意加入學生代表,成員包括一名校董、3名副校長、一名校外結構工程專業人士、一名大學員工及兩名學生代表,小組主席則為秘書長林群聲。教育局長吳克儉則要求校方兩星期內交報告,盡快了解意外原因。在意外發生後,引發校園內其他天台綠化設施的安全危機,城大除了立即鏟去同屬金屬支架天台設計的惠卿劇院天台植被外,同時拆除學術樓(一)兩處天台植被。
同年6月10日,城市大學召開記者會交代調查委員會就天台倒塌事故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倒塌主因是設計綠化工程時用了錯誤數據來計算天台承重能力。運動中心天台承重於1989年經屋宇署審批,但負責綠化天台的認可人士錯用審批前的數據,結果高估承重能力,加上雨水、泥土和排水效率等影響,令天台不勝負荷倒塌。委員會主席林群聲表示,合約中明確與承建商有清楚的責任協定,基本上承建商是負責所有設計及建造細節,校方職員已依照程序處理,沒有不恰當行為,但承認部分職員過分依賴承建商的專業意見,未有小心印證相關意見的可行性。委員會建議校方尋求專業意見,考慮向可能需要為事故負責的人士提出訴訟、檢討校園發展設備管理處架構、為目前校內所有建築物進行全面性安全評估。
城大運動中心天台坍塌3人送院
教育局要求城大兩周內交報告
城大天台倒塌事故傷者出院
城大管理層會議提三要點
陳佐堅發聲明:工程非由他執行及核准
城大移除惠卿劇院屋頂45噸重植被
城大再發稿指工程認可人是陳佐堅
調查小組首召開會議
陳佐堅再發聲明指城大誤導公眾
梁振英:已召跨部門跟進事件
屋宇署正式調查倒塌事故
馬紹祥:綠化天台入則難訂統一標準
劉秀成:城大加建綠化天台屬低級錯誤
城大委員會循4方向調查
城大調查委會邀陳佐堅出席會議
城大調查委會開會 三相關人士缺席
城大調查委會到校內多處視察
城大塌天台調查委會晤6人員
城大報告:綠化積水致天台倒塌
城大綠化工程錯用數據或提訴訟
何文堯批城大監督不力
城大擬向威華建築提訴訟
屋宇署公布城大塌頂事故初步報告
屋宇署發最終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