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時昌迷你倉大火



事件發生於2016年6月21日,位於九龍灣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令兩名消防員殉職和多人受傷。大火焚燒歷時108小時,亦超越1970年焚燒約72小時的葵涌盈豐酒房工業大廈5級大火,成為香港歷來工業大廈焚燒最長的火警。事件引發公眾關注,迷你倉監管和舊式工廈消防安全,乃至消防員待遇等問題。

位於大廈3樓的當日上午近11時突然起火,消防員隨即接報到場,但現場有200多個上鎖的迷你倉,間隔錯縱複雜,而且工廈未有安裝灑水器,加上通道狹窄,令火場非常高溫和充斥大量濃煙,救火難度大增。中午12時14分,火警升為三級,並開始疏散工廈內最少6人,警方先後封閉附近數條道路,交通嚴重擠塞。直到晚上7時,火勢仍未受控,消防升起兩條雲梯,打破外牆廣告板射水灌救和降溫,火警升為四級。晚上8時10分,失去聯絡的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被同袍救出,但當時已失去知覺,延至晚上9時54分不治,成為事件第一位殉職消防員。同時首次傳出有消防員因不滿而毆打長官。晚上10時20分,火勢由3樓蔓延至4樓。

火勢翌日仍未受控,但火場仍冒出大量濃煙,而且溫度極高,消防員只能維持射水降溫,但高溫影響大廈的混凝土結構,大廈外牆出現滲水和龜裂,而且有市民和附近居民均指,現場有濃烈燒焦異味。22日晚上,附近老人院有長者不適送院。

6月23日,風向由偏南轉為偏北,濃煙向不同方向擴散,大廈牆身出現裂紋,而且有批盪剝落及傾斜的情況,但政府代表指大廈結構未出現問題。同日中午消防處改變策略,由防衛式改為進攻式。雖然有記者發現,附近有城巴停泊,城巴亦證實是政府租用,但政府否認有計劃疏散。直到7時多,再有3名消防員送院,其中消防隊目許志傑陷入昏迷至晚上9時10分證實不治,成為第2名殉職消防員。外間輿論開始質疑,現場未有人被困之下,消防員是否有必要「送死」,但消防處處長黎文軒表示,不會希望同袍犧牲,惟消防處要保障市民生命財產,不可能「容許大廈一路燒」,語畢更一度哽咽。因應有環保團體測量空氣污染水平並發現嚴重超標,民間開始呼籲附近居民自行疏散。晚上教育局宣布,附近學校宣布停課一日。

6月24日,消防處指滅火進度符合預期,惟現場結構安全仍然成疑。從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提供的圖片可見,牆壁出現剝落現象,用以間隔的鐵皮燒至變形,工會形容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困難的火場」。另外,有傳以往負責統籌疏散的民政事務局,其局長劉江華推卸疏散統籌責任,認為應由保安局負責,但之後劉江華否認。有電召貨van和酒店義助居民疏散及提供房間暫住。

6月25日,經過連日撲救,消防處上午指4樓火勢已受控。下午6時,消防表示3樓所有倉庫已悉數爆破,並開始撤走雲梯。晚上11時,火勢大致救熄,消防處開始停止動員,並翻出雜物射水降溫,以免死灰復燃。調查工作亦正式開始。

是次政府應變速度不如以往,消息發佈較緩慢,政府新聞稿更懷疑用上消防內部分區而引起誤會,指大火位於「牛池灣」而非「九龍灣」,令網民更不滿。坊間質疑,政府遲遲未有疏散附近居民,所有事情都需要民間自發。有人形容香港已陷入「無政府狀態」。

此外,多個傳媒曾訪問前線消防員,受訪者不約而同質疑高層指揮出錯,惟消防處的文化不同於其他紀律部隊,高層一般都是「紅褲子」出身,文官出身較少,不會「外行人管內行人」,故外間矛頭太多指向消防處之上的保安局,乃至整個特區政府,質疑他們把責任推到消防處之上。

保安局因應大火宣佈,將會盡快巡查全港迷你倉,並會研究修例規管。

大火亦出現一小插曲,民建聯數名區議員到場視察時合照,香港眾志成員亦發起向消防員送水,但兩者都被批評是「做show」和阻礙救援工作。亦有不少市民自發送物資,但同樣被批阻礙救援,消防方面則強調物資足夠,呼籲毋須再送物資。有泛民議員亦被「翻舊帳」,指曾提出削減消防預算,惟他們澄清,只是希望提出討論,而所有修訂一般「只可減不可加」。

時任消防處處長黎文軒大火後不久退休,臨別之際亦指今場大火是其37年消防生涯中,一場難忘的大火。他特別提到,撲救期間有不少流言在Whatsapp和網上出現,情況前所未見。他更表示,曾在巡視火場後,剛步出大廈時收到短訊,指大廈已經倒塌。他認為,流言影響到前線消防的軍心,故特別要求在場指揮官與他一同進入火場,以顯示消防上下「一條心」。

總括而言,事件引發以下問題:

1.迷你倉保險問題,租戶需要自行購買保險,今次事件的事主相信有機會得不到賠償,對租戶的保障是否足夠?

2.迷你倉及舊式工廈消防安全監管問題,是次大火的迷你倉,完全符合《消防條例》要求,但因為未有灑水系統,令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結果成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困難的火場」,是否有必要針對迷你倉,提高安全要求?消防處方面,目前只有消防隊長或以上級別人員才有巡查執法權,惟他們既要負責前線,又要負責巡查和相關文書工作,分身不暇。是否有必要將執法權下放至普通消防員,或聘請文職人員負責巡查?

3.消防員出生入死,惟薪酬卻遜於其他紀律部隊(特別是警隊),是否應該與各個紀律部隊「睇齊」?有「黃金戰衣」之稱的新防火衣,又被指是造成消防員熱衰竭的元兇,是否意味裝備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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