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濕地公園南面2016年3月初出現一個近10米高的「泥頭山」, 距離最近的屋苑嘉湖山莊只有幾百米,有倒塌危機,備受關注。據地盤負責人 說,公司兩個月前指示他平整土地,準備興建高爾夫球練習場,有居民向政黨求助,指泥頭越堆越高,擔心存在倒塌風險,幹事隨即展開調查,赫然發覺城規會紀錄 中,這一帶是綠化和康樂用地,據城規會條例,若沒經城規會批給許可,不得進行填土或挖土工程,根據紀錄,這地方從沒收到任何規劃申請。
規劃署表示會蒐證,若有證據證明屬於違例《城市規劃條例》發展,會採取行動,然而元朗地政處派員觀察後,卻指填泥地點是舊批農地,無土地用途限制,乃沒有違反地契條例。
天水圍這宗「泥頭山」非法傾倒泥頭/建築廢料個案,其實只是整個新界土地使用問題的冰山一角,回收場、貨櫃場、露天貯物場、以及荒廢村校和丁屋僭建 等,至於這種「泥頭山」,但凡沒有發展潛力的偏僻地段,以至遊人鮮至的郊野公園,突然發現冒起大片泥頭,已是多年來常見荒謬現象。
就在這個月,元朗、流浮山等農地,先後有10餘幅「泥頭山」曝光。「泥頭山」其實早於1993年已被發現用作露天存放泥沙,土地正義聯盟朱凱迪批評,將沙倉等同堆泥頭是「沙泥不分」,混淆視聽。元朗區區議員李月民亦多次在 公開場合指出,他於2003年已發現「泥頭山」並向多個部門反映,但政府一直未有採取行動。 至這次「泥頭山」被傳媒廣泛報導,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才終於開腔要進行調查,4大部門終於著手處理。
首先,規劃署指,大部分填土範圍是「綠化地帶」屬於違例,已向業主發出 「強制執行通知書」;環保署指,沒有採取防止散發塵埃措施會作出警告,並準備檢控的程序;負責安全的屋宇署表示會監督噴漿工程。最後,地政總署如上述多次重申「泥頭山」是舊契農地,土地用途沒有限制,作露天貯存並不違反集體官契條文,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比較困難,政府亦不可以單方面修改契約。
於是整件事並沒有一套完整的處理方法。政府執法不嚴,只會歸咎於人手不足,譬如,根據規劃署數字顯示,負責違例發展的規劃執管及檢控工作人 員只有68名,平均每年接獲懷疑個案卻超過500宗,平均1個人要跟進7宗,但最後檢控宗數每年少於10宗,2014年更只有1宗。難怪,新界「泥頭山」遍地開花!
現象荒謬、不同官僚部門的回應和作業毫無統一程序荒謬,但更荒謬的,是即使派員視察後發覺違法的屋宇署,確認這天水圍地帶是「非法土地平整工程」,也只是勒令土地 擁有人須於限時內開展緊急噴漿工程,加設護層,以防情況在雨季時惡化,對於改變土地用途的問題,竟然不聞不問,儼如在鼓勵土地擁有者自行變更土地用途,以 米以成炊的手段,讓私人土地升值百倍,從中謀取利益。
事件激起團體和政黨的高度不滿,再度展開抗命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