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退休保障這個議題早於上世紀60年代已開始在社會討論,一論便是40多年。最初政府建議推行中央公積金,為退休人士提供收入保障,後來建議推行的計劃包括退休保障制度、老年退休金計劃及強積金。1995年,港英政府放棄推行類似全民退休保障的老年退休金計劃,決定以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簡稱強積金)代替,最終強積金於2000年起實施。然而,強積金被質疑成效不彰,行政費高、回報率不理想,甚至錄得虧損,市民對於強積金怨聲四起。強積金至今已經實施十多年,期間全民退休保障雖不再成為重點議題,但爭議始終不曾停止。

香港長者貧窮化及人口高齡化已是明顯趨勢,現有29萬名長者生活於貧窮線之下,佔總長者人口的33.9%。人口老化,長者退休保障問題在社會上再度升溫。在庫房連年錄得大量盈餘下,有不同團體再次向政府提出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的要求;然而,政府對推動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有極大保留,認為長遠來看這將會大大加重公共財政負擔,「誰付鈔,誰受益」及財務的可持續性,也是各方一直爭論不休的焦點,社會對此顯然未達成共識。2015年7月22日,扶貧委員會決定提出一個全民和非全民的退保方案諮詢公眾,能否取得突破,令港人老皆有保,仍有待觀察。

2015年12月22日,扶貧委員會發表退休保障諮詢文件,展開為期半年的公眾諮詢。文件提出兩個方案,包括「有經濟需要」方案,以及「不論貧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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