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7特首選舉臨近,社會各界的目光聚焦在時任特首梁振英部署連任行政長官的話題上,曾一度引起政圈沸騰的梁振英收取澳洲工程企業UGL Limited (UGL)巨額款項事件,亦因特首選戰被重新擺上枱面。
澳洲媒體Fairfax Media在2014年10月披露,特首梁振英與澳洲工程企業UGL在2011年12月2日(即梁宣佈參選第4屆特首後5天)簽訂一份秘密合約,UGL承諾分兩期支付梁共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條件是梁支持及推動戴德梁行(DTZ)賣盤,並在離職後兩年內不競爭不挖角。
UGL於同月5日宣布交易完成,以7750萬英鎊全面收購DTZ。其後梁振英於2012年7月1日就任。秘密合約的內容顯示,該400萬英鎊的支付日期分別為2012年12月與2013年12月,即梁振英上任之後。
這份密件的曝光震動政圈。根據《基本法》第47條的行政長官申報利益機制,香港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即使是按私人協議可獲得但尚未收取的報酬,亦是財產一部分,故需進行申報。但梁振英在就任特首後並未申報有關的UGL款項。
2014年10月17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有議員建議,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企業UGL利益的事宜,後在11月5日立法會會議亦有議員為此提出議案,但兩次動議最終因贊成票數不足被否決。
秘密合約亦指出,梁振英擁有3成DTZ (Japan) 的股權,而亞視的股東之一查懋聲,正是DTZ (Japan)的重要客戶香港興業的主席,這一事實令人懷疑特首在2013年10月的免費電視牌照增發風波及2015年亞視易手再戰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當中,是否涉及個人利益衝突。
此外,UGL僅以7750萬英鎊(約9.5億港元)收購DTZ,但卻於2014年6月以11.5億美元(約89.7億港元)向美國公司TPG出售DTZ,使得曾擔任戴德梁行董事、在買賣中身為賣家的梁,有賤賣公司、出賣其他股東甚至是貪污之嫌。
2016年7月,廉政公署負責監督梁振英收取UGL巨款一案的最高級調查人員、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突然因被取消署任而離職,外界質疑當中涉及嚴重的角色及利益衝突,廉署「大地震」顯得疑點重重。
在2017特首選舉迫近之際,各界繼續對梁振英收受巨款的醜聞窮追猛打。
2016年9月26日,特首梁振英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控訴評論員盧峯的社論《蘋論:追究梁振英貪腐是首要工作》,是「錯誤地、惡毒地、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目的是阻礙梁振英行使《基本法》賦予他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
此舉被外界視作梁為自己競逐連任「洗底」,他對外強調收取UGL的款項並不違反道德及法律,澄清與UGL的合同是「離職協議」。但此舉亦將UGL巨款事件帶到2017的選舉舞台上,重新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且梁是次控告蘋果,讓人不禁思忖,他自上任以來以特區首長身份多次控告媒體誹謗的舉動,是否有影響新聞自由之嫌?另外自同年8月起,屬陸資的《成報》連續以評論文章在頭版力批梁振英的操守和施政,更具主觀誣陷之詞,梁竟又未加以控告,導致梁的行為更受質疑。
2016年12月9日,特首梁振英突然宣布放棄競逐連任。2017年3月13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上,特首梁振英以2066贊成票、13反對票、16棄權票獲增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2017年3月26日,新一屆特首選舉完成點票,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以777票當選第五屆行政長官。只不過,UGL案件的爭議仍在繼續發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