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村屋的存在歷史悠久,這些村屋的建築管制,一向與市區樓宇的管制不同,雖然同屬建築物,但規範和管制兩類建築物的制度並不相同。2011年僭建風波始於2011年4月中,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屋宇署和地政總署處理僭建執法不力。但沒有想到,有關批評引發起一場重大的政治風暴。僭建「火頭」燃起後,火勢迅速蔓延,傳媒深入調查政商界名人的僭建個案,很快便接連爆出有政府高官及議員的寓所涉及僭建,當中包括時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立法會議員陳鑑琳、黃容根、張學明、王國興、梁耀忠、湯家驊、張國柱、陳偉業,還有東亞主席李國寶,時任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被指對清拆令置之不理,十分離譜。連日的調查報道把原先一件民生事件瞬間升級至政治事件,政府管治權威大受打擊,中招的官員及議員成為政敵的眾矢之的,急急「知衰」承認責任為事件降溫且拆除僭建物。
至於另一個火頭就是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與新界鄉紳之間就拆除僭建物問題上的角力戰。僭建問題曝光後,政府由於在處理名人僭建時執法延誤而備受抨擊,因此當局表明誓要嚴打新界村屋僭建。林鄭月娥說,完全沒有考慮以「容忍費、豁免費」來解決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強調會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不能退讓。新界原居民及鄉事會成員聽罷後怒火中燒,高喊「官逼民反」,當時一班鄉紳的話事人、時任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警告,政府一刀切處理僭建會引發村民大規模激烈抗爭。鄉議局委員梁福元則指出,自從殖民地時代,丁屋已受條例豁免,而興建少許僭建物亦是生活傳統。雙方關係一度緊張,更有大批新界原居民包圍立法會抗議。
2011年6月13日,鄉議局代表與發展局最終達成共識,按緩急先後,有序地處理僭建問題。協議內容包括丁屋若在第三層上有任何建構物,或面積嚴重超逾規定呎數,政府可即時取締,至於建於「舊屋地」的村屋,即使高度超逾3層,因雙方對地契條款的理解各異,故同意先釐清法律觀點,再行處理。
申訴專員批屋宇署地政署縱容丁屋僭建
張學明:與發展局一直有溝通
陳鑑林張學明寓所被揭僭建
黃容根被揭僭建玻璃屋
梁耀忠寓所被揭僭建簷篷
副局長潘潔村屋被揭僭建
王國興住所被揭加建玻璃屋
潘潔承認責任僱人拆僭建
湯家驊寓所天台建玻璃屋
陳偉業涉霸涼亭放雜物
林鄭:理順非將違規建築物合法化
張國柱認家有僭建
孫明揚涉僭建自認不夠敏感
丁屋天台半層玻璃屋免拆
發展局公布僭建物管制方案
梁福元:強行清拆好擾民
政府推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
1700村民圍立會向林鄭擲蛋
27鄉籲村民勿獨自申報僭建
林鄭:僭建執法情理兼備
李國寶大宅疑僭建
劉夢熊去信政府促特赦無危村屋
林鄭指僭建不考慮收錢特赦
鄉事稱原赦4層村屋
林鄭提終止丁屋政策
林鄭:截丁權引述他人 不代表政府
新界村民政總集會促撤申報僭建
屋宇署收1.8萬僭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