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Barry Cheung)
身份:香港商品交易所前主席、前行政會議成員
出生:1958年2月15日,祖籍湖北省陽新縣陽辛鎮。
家庭:
‧父親張寒松曾任港九各界救濟調景嶺難民委員會主任,是中國國民黨黨員。
‧母親路蘊真,其表妹是台灣光華文化中心駐港前主任路平。
‧有三兄一姐一妹,家中排行第五。
‧長兄張定遠曾出任香港星島集團主席
學歷:
‧曾就讀天主教鳴遠中學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數學及電腦科技一級榮譽學士學位
‧哈佛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工作歷程:
‧早年任職於美國麥卡錫顧問公司,曾擔任美國及亞洲區顧問。
‧2013年5月,張震遠辭任所有公職。
‧1993年從香港麥肯錫公司借調到香港中央政策組出任全職顧問
‧1995年出任市區重建局前身的土地發展公司董事
‧2001年起出任市區重建局董事會成員
‧2004年出任泰山石化執行董事及副主席
‧2005年1月1日擔任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
‧2007年4月24日獲委任為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主席
‧2008年出任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直至2012年底。
‧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張震遠為候選人梁振英助選,並暫停所有公職,出任梁振英競選辦公室主席。選舉結束後,張震遠重新履任所有公職。
‧2012年7月1日出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
‧2013年1月18日獲委任為策略發展委員會副主席
‧2013年4月26日,香港政府刊憲張震遠繼續擔任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主席兩年,任期由同年5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2013年5月20日,身為香港商品交易所大股東的張震遠,承認於2010年向前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借貸800萬元。香港商品交易所因入不敷支,於同年5月18日交回交易牌照。
‧2013年5月21日,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申請暫時停止履行所有公職,並獲梁批准。
‧2013年5月24日,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申請辭去所有公職,並獲梁批准其要求。
‧2014年初,新利控股非執行董事梁志漢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要求頒令張震遠破產。
‧2015年4月15日,張震遠因欠債最少1.2億元,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破產。
‧2015年3月26日,張震遠承認兩項控罪,包括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未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到期日發薪,以及未按判令支付款項。
‧2015年4月23日,被判即時監禁6星期,是歷來第二位行政會議成員被判入獄。張獲准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000元、不得離港及24小時內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2015年9月14日,就欠薪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得直,獲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商交所財困停業
張震遠澄清無欠債
警查商交所拘3人 張震遠停公職
張震遠辭所有公職
數碼港入稟追商交所700萬租
張震遠被追債4000萬
張震遠遭入稟申請破產
張震遠欠債逾1.2億破產
張震遠欠薪34萬被判囚6周
張震遠欠薪案上訴9月審
張震遠獲改判160小時服務令
法官指判社會服務令合理
張震遠涉詐騙被捕准保釋
張震遠涉串謀詐騙案押後3個月審
案件押後至2018年2月再訊
張震遠被頒令禁任董事6年
張震遠申請法援8月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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