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指涉於港大跨學科研究大樓的公眾地方,高喊「唔好界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以及涉嫌恐嚇李國章,意圖使李受驚共被控以4罪,馮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將押後至9月21日作審前覆核,期間馮獲准以1萬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方表示會傳召證人作供,並將一些自公開來源取得的片段呈堂,法官對作為交替控罪的公眾地方行為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提出質疑,指當時現場已經相當混亂,但控罪卻指馮「意圖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似是指稱當時安寧未被破壞,法官建議控方再研究公安條例,尋找適合案情的控罪。據報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第1名就是李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