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貪污案四名被告早前提出上訴,向上訴庭申請推翻定罪,昨全部被駁回。
上訴庭昨早頒判詞,駁回各人定罪上訴,其中新地前執董陳鉅源申請減刑的上訴得直,但刑期仍維持六年。
上訴庭指,許仕仁其時為政務司司長,卻收受利益成為新地「耳目」,完全破壞自己對政府及香港市民的忠誠,其「心與靈魂與新地連繫一起」,妄顧市民利益。而且,許仕仁持續優待新地的行為明顯辜負公眾對他的信任,應予以譴責及懲罰。
據了解,許仕仁與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正考慮會否上訴,而郭炳江的兒子郭基煇則表示對裁決感到無奈,並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許仕仁及郭炳江,前年十二月因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罪行,分別被判入獄七年半及五年。陳及關則被判囚六年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