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去年底批評近年香港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認為在政府或公營機構並無涉及非法、濫權或越權的情况下,有市民和團體提出沒有理據的司法覆核申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在201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中表示,法院做的司法覆核判決,往往成為如何達至良好管治的指引。雖然訴訟過程偶爾帶來不便,但「司法覆核維護了公眾利益,亦促進社會大眾的福祉」,理應獲肯定。
馬道立致辭時重申,《基本法》訂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要素,政府及所有政府人員均受法律約束,沒有任何特別團體、機構或人士是凌駕於法律之上,能正確地接納這點,才算是能正確地尊重法治。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在同一場合致辭時,點名回應列顯倫稱,現時防止司法覆核被濫用的機制行之有效,無證據顯示有顯著濫用。她引數據指,過去幾年,司法覆核佔整體援助金額約只有5%,證明司法覆核被嚴重濫用的指控有誇大之嫌。
特首梁振英今日回應表示,司法覆核對政府工作有監察及制衡作用,但認為過去的確有人濫用此機制,在土地、房屋及政治問題上,利用相關機制在法院挑戰政府決定。梁指,在個別案件上,有關市民濫用司法覆核的做法,對政府的代價比較大,不希望有人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