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展開3個月諮詢。消息指,政府有意作兩大讓步,包括豁免非牟利戲仿行為的刑責,但保留民事責任。若版權持有人循民事索償,可以「公平處理(fair dealing)」作為抗辯理由。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版權業界不太關注戲仿,只重視條例能否規管侵權行為。他認為,條例能否通過,要視乎豁免能否釋除公眾疑慮;但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幹事胡千秋批評,新方案仍然打壓言論及創作自由。他解釋,雖然豁免刑責,但商業團體仍可代政府提出民事訴訟,認為同樣對網民形成壓力,故要求民刑責皆免;影業協會理事長洪祖星則促請政府盡快立法,他指保護知識產權十分重要,又指反對聲音都是「既得利益者」,斥他們以言論自由開脫做法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