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被網民稱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在後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有團體擬發起集會活動。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建議引入「開放式豁免」,計劃周三集會但未計劃發起衝擊。另議員黃毓民就草案提出的903項修正案,主席曾鈺成只接納其中42項。
聯盟發言人阿靈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批評,有關草案雖然已加入戲仿、諷刺、模仿等豁免條款,但豁免範圍並不足夠,總會有某些類型的創作不被納入豁免條款。「你覺得嗰個係戲仿,但去到法律嘅時候,係咪你話係戲仿就係戲仿呢?」她說,雖然相信司法制度,但法官始終不是創作人,要行外人去判斷某一類別的創作,「係咪有啲難呢?」
她舉例,感情抒發的「舊曲新詞」創作如改歌詞求婚等等,不屬於豁免範圍,創作人或會因此觸犯法例,「上到youtube你就大件事」。她提出「開放式豁免」,凡是非牟利或非商業創作,以及對原作的版權利益沒構成傷害,便不需負刑責。聯盟周三當日將在立法會外集會,但暫時未有計劃發起衝擊行動。
表明會「拉布」的議員黃毓民提出903項擬議修正案,立會主席曾鈺成今早在書面裁決書指出,當中有700多項屬瑣屑無聊的修訂,包括加上標點符號等。而77項有實質修訂的修正案中,有35項與修例草案的主題無關,故只接納42項修訂。曾鈺成強調,是根據議事規則作出決定。
另外,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表示,若泛民提出的三項修訂不獲通過,他會對草案投反對票。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接受明報查詢時稱,自由黨基本上支持泛民主派提出的三項修正案,但若果泛民修正案被否決,他個人會投反對票,而自由黨另外四名功能組別議員,則會支持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