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開會,討論經濟顧問估算月薪2.5萬元以下,每周工時44小時的僱員,加班補水1.5倍對僱員、企業及本港經濟影響的數據。會議期間代表勞方的6委員指僱主一方反悔,不承認3月18日的會議共識,出爾反爾,故集體離場抗議。勞方對僱主一方堅持以「合約工時」替代「標準工時」最為不滿,認為在沒有法定標準工時的保障下,僱主有機會將長工時寫入合約內,變相將長工時合法化。勞方委員明言除非資方代表同意立法規管標準工時,否則不會重返談判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對勞方代表離場感惋惜,他曾接觸勞方兩名代表,希望他們重返會議桌。資方認為,設立標準工時無可避免會增加僱主的經營成本,尤其是「一刀切」立法要求各行各業實施標準工時,對於以中小企為主的本港企業來說,無疑會削弱經營靈活性,令中小企難以承受,更會對本港營商環境造成長遠影響。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指,委員會同意下月盡快展開第二輪諮詢,將合共28個標準工時的方案,歸納為3組,讓持份者簡易明白好處與壞處,再根據他們意見,確定有無方案可再詳細研究,及是否再以立法形式規管工時,期望明年1月底收到諮詢結果。他強調委員會以數據為依歸,對任何方案都持開放態度,期望明年3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