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功能團體議員莫乃光、公民黨郭榮鏗及梁繼昌建議,就版權修訂再提出新修正案,訂明只要表演或錄製品並非用作商業用途,則不屬侵權。梁繼昌表示,如果議員和官員同意,而且立法會主席同意,即可免卻通知期把方案加入議程,令草案有機會於3月內通過,而他們已將方案交予鍵盤戰線及版權大聯盟過目。
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認為,有關建議並非新方案,再呼籲議員應先通過草案;國際唱片業協會總裁馮添枝亦表明,不能接受新方案,並要求立法會通過現時草案,否則寧願推倒重來。
勝出新界東補選的楊岳橋則表示,會即時加入審議版權修訂,並會準備充足發言,提供法律觀點,以說服市民支持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