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個馬來西亞青年團體針對余澎杉遭新加坡政府囚禁,發表聯署文告,促請新國政府依循公約尊重言論權,無條件釋放余澎杉。
文告指該國已嚴重違反《1990年兒童權利公約》第14條,並且侵犯國際社會所倡導的言論自由權利。聯署文告認為,余澎杉被指有自閉症傾向,需進入心理衛生學院以評估是否適合精神治療,是試圖醜化社會異議者,是一種惡意的人格抹殺。
23個馬來西亞青年團體針對余澎杉遭新加坡政府囚禁,發表聯署文告,促請新國政府依循公約尊重言論權,無條件釋放余澎杉。
文告指該國已嚴重違反《1990年兒童權利公約》第14條,並且侵犯國際社會所倡導的言論自由權利。聯署文告認為,余澎杉被指有自閉症傾向,需進入心理衛生學院以評估是否適合精神治療,是試圖醜化社會異議者,是一種惡意的人格抹殺。